当前位置--检察院--内设机构及职能 |
一、反贪污贿赂局:联系电话:53749907
负责办理国家工作人员贪污、贿赂、挪用公款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、隐瞒境外存款、私分国有资产、私分罚没财物等共12个罪名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、侦查、追逃工作。
二、反渎职侵权局:联系电话:53746828
负责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、刑讯逼供、报复陷害、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等42种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侦查工作。
三、侦查监督科:联系电话:53722159
负责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、决定逮捕及立案监督、侦查监督工作。承办由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案件的审查批捕、决定逮捕,并负责立案和侦查监督。
四、公诉科:联系电话:53787140
负责审查起诉、出庭公诉、抗诉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掌握分析社会治安动态情况,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同时承担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职能。
五、监所检察科:联系电话:53711232
负责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,保外就医、减刑、假释、超期羁押实行监督,对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监督。
六、民事行政检察科:联系电话:53749400
负责民事、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,办理管辖范围内的有关民事、经济、行政审判的抗诉案件并承担出庭工作。
七、控告申诉检察科:联系电话:53760580
负责控告申诉、举报和刑事赔偿工作,受理公民和单位的举报、控告、申诉,承办向上级检察院备案的要案线索的报送,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,统一管理本院受理的举报线索,对检察机关管辖性质不明、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案件线索进行初查,办理由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。
八、职务犯罪预防科:联系电话:53744700
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,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预防对策;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,实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。
九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:联系电话:53787135
负责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批捕、决定逮捕、审查起诉、出庭公诉、帮教、挽救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,进行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社会调查。
十、办公室:联系电话:53721291
负责协助院领导处理政务,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、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,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;处理检察信息,编发内部刊务;处理机要文电;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;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;检察统计、档案管理、保密工作。
十一、政治处:联系电话:53764722
负责开展具有检察特色的思想政治工作;协助院党组负责本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;负责本院机关的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和干部考核、任免、调配、奖励、人事档案及劳动工资等;负责检察院对外宣传;组织实施检察人员岗位培训及学历教育;文件起草;机关日常党务工作;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;检察技术工作。
十二、司法警察大队:联系电话:53746700
负责组织落实上级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;负责组织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;承担检察院机关主办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提讯、看管和羁押工作;承担检察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十三、法律政策研究室:联系电话:53721137
负责调查研究检察工作有关法律、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;承办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;提出法律依据和参考意见;参与法律宣传工作。
十四、纪检监察室:联系电话:53787198
受理本院检察人员违反纪律、法律行为的控告、检举;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案件;受理检察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,以及有关法规、文件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它职责。
十五、案件管理中心
案件管理中心负责案件管理的综合性业务部门,主要承担案件管理、监督、服务、参谋职能。主要工作内容为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实行统一受理、流程监控、质量管理、统计分析、综合业务考评等管理活动